中方县教育局
语文教师
发布时间:2020年11月16日
岗位职责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5、身体健康,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6、年龄要求:30周岁以下(1990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);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(1985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);
7、普通话要求:语文教师普通话要求二甲以上,其它学科教师普通话要求二乙以上;
8、学历要求: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应、往届师范类毕业生(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电子商务、心理健康学科可放宽至非师范类)。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,可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(录取后,必须将毕业证原件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给应聘单位,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);
9、资格证书要求:所有报考人员应当具有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阶段性措施的通知》,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具备教师资格报考条件的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,如录用后,须书面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,否则解除聘用合同;
10、专业要求:须具有对应学科要求的相关专业(以全日制学历学科为准)。
11、其它要求:
(1)提供学历证书、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等级证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,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1份,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;
(2)所有正式被录取人员须与聘用单位(学校)签订《服务合同书》,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。
12、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报名: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②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④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⑤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;⑥有吸毒史的人员;⑦现役军人;⑧中方县在编教师、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教师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;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。
13、疫情防控。按照《长沙市会议、培训、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》要求,应聘人员进入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与考察等环节均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、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。接受健康码查验、体温检测,按要求佩戴口罩,注意手卫生。应聘人员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、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。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应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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